公积金2024最新政策哈尔滨沈阳公积金提取有变!

日期: 2024-04-24 阅读: 333 次

哈尔滨市公积金管委发布支持“租购并举”政策及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优惠的新政,从3月4日起正式实施。

哈尔滨沈阳公积金提取有变

政策重点:

1.支持“租购并举”

哈市缴存职工(含新市民、青年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将申贷时点一年(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2.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家庭优惠

(1)缩短公积金连续缴存期限。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商品房贷款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限制。

(2)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将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至40倍,充分满足保障性住房购房资金需求。

(3)配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借款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时,同等享受以上两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整个家庭购房支付能力。

(4)贷款家庭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为减轻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支付首付款压力,支持家庭在申请贷款时,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二、沈阳

2月21日,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明确从3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1.取消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

从2024年3月1日起,取消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须在购房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

调整为: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分别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中,现金购买二手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满半年以上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从2024年3月1日起,职工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35年减房龄”延长为“40年减房龄”,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

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屋竣工年限,由“超过35年(不含3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超过40年(不含40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